当前位置:全民补硒健康工程管理办公室 >> 信息中心 >> 政策法规 >> 浏览文章
 
卫生部发布公告:硒不再作为污染物管理
  点击:[]  【字体:
 

  卫生部日前发布公告,决定取消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2762-2005)中关于硒的指标。专家表示,这意味着中国不再将微量元素硒作为污染物来管理。
  据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严卫星介绍,硒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。过去,因为硒过量引起的中毒现象时有发生,特别是在国内一些高硒地区。所以,中国将其作为污染物管理,设定了其在食品中的最高限量值。经过各方努力,现在中国硒中毒现象已基本得到控制,借鉴国际通行做法,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,决定取消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中的硒指标。类似的情况还涉及铜、锌等其他一些微量元素,今后也将逐步从污染物管理中剔除。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,假如未来某一种特定产品需要设定微量元素限量值,专家委员会经过研究审查后将予以规定。(孟庆普)

 
站内搜索:
最新信息
 
热门信息
 
 
 
版权所有:四川陆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1座1805室    蜀ICP备20002679号
咨询电话:13381129706